今日,再生资源信息网分享来自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海门局针对在用生物质锅炉开出首张罚单”,希望大家喜欢。
9月11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现场签字签收。“感谢贵局给予我们公司的环保政策宣传和从轻处罚。没有对照标准加快改造,导致污染物超标是我们的过失。通过“学法减罚”活动,我们的环保意识得到了提升,今后一定自觉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及时了解最新环保要求,积极主动将“学法减罚”减免的4万元罚款投入到污染防治设施的改造升级上,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本次为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对在用生物质锅炉开出的首张超标排放的罚单。2023年6月,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物质锅炉正在燃烧,秸秆锅炉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水膜除尘)正在运行。根据出具采样报告,该公司在用生物质锅炉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超过相关排放标准。
为推进生物质锅炉全面转型升级,实现空气质量“提质增优”,特别是自2023年6月26日在用锅炉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排放浓度限值以来,海门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在用锅炉达标排放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对全区燃烧生物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炉型、治污设施等情况,向在用企业进行新标政策宣传,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采样检测,快速固定案件证据,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对废气治理不达标企业严肃处理,严禁超标锅炉运行。
此案行政处罚主体主动登报道歉,公司环保总监参加了2023年首期学法减罚专题培训班,学法考试成绩为80分,同时积极整改,拆除原有生物质锅炉,并进行生态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相对人自觉自愿进行学习,充分认识到了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学法减罚专题培训既为企业减轻了环境违法处罚,也能让企业通过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更有效防止了行政处罚“走过场”或流于形式,避免“屡教不改”“视罚无恐”等情况的发生。
本案虽然以严厉的执法态势对照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但经过行政处罚主体积极参与“学法减罚”,并公开道歉主动整改,最后根据相关裁量标准予以底线处罚,体现了生态环境执法与普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本意,既保持了严格环境执法、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也传递了法律的温度和行政执法的人性化。